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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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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党政沟通,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党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会议制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仲恺农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任务

(一)学院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本学院的决策机构,学院一级领导班子,是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行政正副院长组成的集体。学院党总支和学院行政要明确职责范围,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二)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上周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本周党政重要工作。

(三)研究处理党政日常工作中需要学院党政领导共商共知、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会议安排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总支书记、院长根据需要研究问题的性质轮流召集并主持。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二)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办公室主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总支书记、院长商议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达。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周二下午召开一次,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议事规则

(一)学院领导班子要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对于班子集体作出的决定,每个成员都必须保证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的决定。

(二)党政领导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敢于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就重要工作议决的事项,应由办公室主任形成会议纪要。

四、会议实施

(一)学院党政领导必须维护和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与之相悖,对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落到实处。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重大决策一经作出,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作出变更。

(三)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实施,学院院长、分管领导与学院办公室要跟踪调查,反馈信息,加强督促检查。各系、教研室及有关部门必须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确保落到实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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